...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1、增加了废玻璃和废钢铁项目。降低了适用再生资源的比例,有的品种从原来的100%降低到了70%。废塑料部分没有变化。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主管部门取消了《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书》,该《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书》不作为申请税务优惠的条件。
2、国家经贸委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对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及设备(产品)进行确认,具体办法可参照国家经贸委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国经贸资[1998]716号)执行,其中,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国产设备的确认按有关规定执行。
3、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的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要求,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除危险废物、报废机动车外,其他再生资源回收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市场主体登记,并在商务部门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谁知道有没有循环经济产业链税收优惠政策?
1、发展循环经济没有固定模式,要因地制宜,创造性发挥各自的聪明才智,通过物质代谢或共生关系延伸产业链。使经济体系中的物质在市场条件下循环流动,也需要投入;对企业而言这就是机会成本:如果不产生利润,企业就不会发展循环经济。
2、明确再生资源行业作为绿色产业的定位,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被列入“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类别,以及纳入《绿色产业指导目录》中的产业,不再以“两高”或高耗能相关政策加以限制。
3、产业转型:从线性经济模式转向循环经济模式,促进经济的长期可持续性。创新驱动:通过技术创新和绿色科技发展,推动循环经济的实施。产业链协同:各个环节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实现资源的共享和循环利用。其他特征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注重人与自然的平衡,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4、技术创新:德国在循环经济领域拥有领先的技术和专业知识。德国的企业和研究机构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和研发,开发出了许多先进的循环经济技术和设备,如生物质能源、废物回收利用等。 企业合作:德国的企业之间积极开展合作,形成了产业链上下游的合作模式。
5、Ruanhai峰告诉记者,三个原则,即:废物回收行业的税收,以支持整个循环产业链,支持有关增值税。结果尚未公布,相关政策没有出台,但阮“海丰强调,在今年下半年政策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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